帝王统治的技术,如暗藏的武器不可轻易示人老子又说:以奇用兵[ 《道德经》第57章。
另一方面,儒生要发挥作用,又很难摆脱秦汉之后的政治格局,成为权力结构中的辅佐者,只能跟皇权结合。但也有一些新的特点,比如宋代儒生,存在着一定的政治空间。
潘光旦也有《儒家的社会思想》等讨论儒家与中国人的伦常和人际秩序的作品。像阎云翔通过调查,发现中国社会日益趋向个体化。天下观念恰好是要批评民族国家体系把国家实力的不平等合理化。儒学之所以在诸子百家里显示出更大的影响力,就是它的思想所涉及的面比其他各家要多一些。以前梁漱溟搞乡村建设事实上没有成功,现在如果以产业带动,或者以智力加入,可能是乡村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向。
这也是其他思想传统的共同特点,正如司马谈所说:夫阴阳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德,此务为治者也。《儒学与中国社会》十五讲里有关于经济的内容,就是对这个问题刺激的回应,这促使我去考虑,儒家对未来中国的经济建构、社会建构、法制建构会不会产生关系?这些因素综合起来,导致我的研究倾向与当时很多儒学研究者不一样。(《墨子·经下》)在墨家看来,辩即与彼相争之方法。
换言之,自是之是逸出了此的此是之是,否定着彼的彼是之是,彼此之共在与平衡被打破,而代之以自是而相非的否定与偏斜。在此意义上,因自是之是就是随其成心。此皆不能忘是非者,如夷、齐之类是也。自是之是既是人类生存的理性基础,也有本质化为果是、普遍化为同是的倾向,世界和生活的本朴状态正是在果是对彼是之是的取代、同是对尽然之是的侵占中逐渐丧失的。
奚旁日月,挟宇宙?为其脗合,置其滑涽,以隶相尊。既然自是之是对应第四境,彼是之是对应第三境,尽然之是对应第二境,那么,该如何理解上述对应关系之外的第一境?第二、三、四境与第一境的关系又是什么?通过古之人,其知有所至矣,可知古之人即至人,其知乃至知。
可见,一旦将主体性的因自是之是泛化为对待他者的态度与方式,便会陷入是非对立、彼此争斗的生存境地。谓‘辩不足以明是非,‘正亦不足以定是非。万物尽然,而以是相蕴。四、因是三义庄子肯定了尽然之是-彼是之是-自是之是的整全存在图景,批判了由自是之是而衍生的果是-同是追求,最终提出了齐物之理想存在方式与生命态度。
这种型态的是是虚而不果、通而不同的,拒绝被本质化、普遍化。故庄子特举二术而破之。因是在《齐物论》中共出现了六次,显然不是仅为便利行文的语法缩略词或空洞的语法辞令,而是一个重要的思想观念,乃至《齐物论》的基本主张。此言圣人之因是,乃照破之真是,不似世人以固执我见为是,而妄以人为非。
[8]福永光司,2019年:《庄子内篇读本》,王梦蕾译,北京联合出版公司。其次以为有封焉,而未始有是非也。
可行已信,而不见其形,有情而无形。当然,狙公的因彼是之是不仅满足了众狙因自是之是,也在更高的程度上符合他自身的自是之是。
依照这种理解模式,第一境之外的其余诸境均是有待否定、需要排除的劣等判断。正由于因彼是之是这一居间视域的阙如,才使得释德清等人的两种因是最终陷入真俗之别、是非之辨而无法有效弥合、融通。通过这种双重否定与复归,无我的视域能被最终证成。无论在传统注疏还是现当代研究之中,如何理解《齐物论》之是以使句意通顺、文义明晰,始终是一个难题。与齐‘物论齐万物齐物我这种分域式、层级化的齐物三义相比,因尽然之是因彼是之是因自是之是三义是并行互通的,都是对是非之彰的超越,其间不存在由层级之别而衍生的优劣之分。除了天然的尽然之是与自然的彼是之是,还有在彼-此这一自然之分的基础上进一步衍生的人为之别——自是之是。
其次以为有物矣,而未始有封也。自此以往,巧历不能得,而况其凡乎。
《齐物论》明确批判了儒墨之是非,而儒墨两家恰好都坚信辩与正的思想能量。无己是通往至人以为未始有物之境的工夫。
是有三种含义:尽然之是阐述了万物的一体共在,彼是之是体现了万物的个体自在,自是之是彰显了人的主体存在。好辩为孟子之标签(见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),君子必辩乃荀子之宣示(见《荀子·非相》),《墨子》亦云:辩,争彼也。
在庄子看来,这种彼-此之别是万物之间的自然之分际,也即天倪。所谓同是,即共同是、普遍是,可理解为一种普遍形态的标准。彼-此之封界在此知境中被进一步消弭,世界与万物以有物的浑沦形态而在,此即对世界与万物进行一体化肯定的尽然之是。[12]李巍,2015年:《立场问题与齐物主旨:被忽视的庄子因是说》,载《湖北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第4期。
莫寿于殇子,而彭祖为夭。无己即无我,无我故不与物对,不与物对故同于大通(《庄子·大宗师》)。
然而,按照福永光司的看法,如果第二境只是接近第一境,第三境只是些微保留第一境,道之所以亏实际上还是从第二、三境就开始了,这样来看,黄勇指出的义理链条又更显圆融。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。
在此意义上,第二、三境与第一境之间又存在工夫-境界关系。庄子不仅质疑了果是-同是的合理性,更对确立果是-同是的方法——辩与正——进行了初步批判。
接下来,本文将尝试给出一种兼顾文本与义理的释义方式。作为个体之某物的彼是之是-此是之是,彼此之别是存在个体的现实形态。而且,齐物亦不以息天下各派是非之辩(蒋锡昌,第104页)或单纯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(《庄子·天下》)为目的,而以因是三义——因尽然之是因彼是之是因自是之是——的相互融通与在世绽开为理想追求。(《庄子·齐物论》)是非之彰就是此之自是之是与彼之自是之是的冲突与争执。
但在庄子那里,纯粹之是、至极之天道不可知、不可言。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,是之谓两行。
而且,既然自是之是彼是之是尽然之是都是值得肯定的存在图景,三种因是便都有其正面价值与积极意义。在圣人愚芚视域的观照下,尊卑、贵贱、古今、是非等分别性的畛域均被消融,万物在其中也就得到了普遍的肯定(尽然),而且,正所谓物固有所然,物固有所可。
(参见福永光司,第54-55页)黄勇认为,第二境指万物形成了统一的整体,第三境指万物相异而又齐同,这两种知识都以第一境之至知为前提。一旦因彼,尽然之是就会具体化为彼是之是。